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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 构 设 置

    海阳市档案局(馆)设3个职能科室,办公室、业务指导科和管理科。
    (一)办公室
    负责馆(局)综合协调工作,协助馆(局)领导处理日常事务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、接待、会务、财务、后勤行政管理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负责党务、政工、劳动工资、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、妇女、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。
    (二)业务指导科
    组织实施国家档案法律、法规,拟定全市档案工作改革、规章和档案事业发展规划;负责档案法律、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、检查,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和案件;负责制定全市档案室,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建设规范、标准;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以及对市级机关、群众团体、经济技术领域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检查、指导;负责全市综合性业务问题的调查研究,起草综合性文件;负责档案宣传、信息、统计工作;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重要工程项目的鉴定、验收工作; 承担全市档案缩微、计算机和保护技术应用的协调、咨询等工作。
    (三)管理科
   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接收、征集、保管、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;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、鉴定、销毁工作;负责编制档案资料的各种检索工作;负责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和档案目录的交流工作;负责本馆档案的缩微工作和计算机应用的各项工作;负责本馆档案保护技术和破损档案的修复工作;负责管理库房和库房内的各种仪器设备;负责本馆的安全保卫工作。负责编写档案参考资料,出版档案史料,进行历史研究,参加有关史志的编修工作;负责全市档案干部教育及专业培训;组织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研究;承担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。